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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醒:五大点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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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7:1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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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至27日(周六、日)举行,我市考点设在肇庆学院主校区,共有4300人参加考试。为助力广大考生顺利赴考,教育君有以下五大温馨提醒,各位考生要收好咯。

温馨提醒
疫情防控要做好
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12月12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请考生根据个人考试科目数准备好相应份数的申报表),并在参加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沿体温检测通道,保持间隔,经逐一检测体温,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和《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有序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进行身份核验时,应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发热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温馨提醒
时间节点要踩准

再次重点提醒: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温馨提醒
行程规划要合理
考点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导航搜索“肇庆学院”即可。


(考点平面图)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点学校管理需要,考生可要牢记以下几点要求:
1. 本次考试不设提前查看考场。考点学校提前一天在学校大门处公布考场平面图,届时考生可前往查看。
2. 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生车辆不得入校,请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3.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提前一小时以上进入考点指定区域候考(建议考生早上7点开始进入考点)。
4. 考试期间,考生中午原则上不能离开考点学校,考点学校提供午餐供应(支持扫码支付),考生可在划定区域午休。


温馨提醒
考试规章要记清

考生须知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0日-27日)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含考试地点及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 考生需认真查阅并遵守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疫情防控和考试要求。
3. 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
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交谈。
5.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考生应在考前了解考试地点及考场有关注意事项。《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6.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7. 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统考科目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以及漏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8. 考生应按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携带并使用文具。自命题科目按招生单位说明携带文具。
9.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 特 别 提 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 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 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温馨提醒
考试细节再提醒
(一)请考生赴考时携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今年我市采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考生身份,即在考生入场时,现场刷脸验证成功后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时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
(二)考务规定:统一命题科目全部使用答题卡。统一命题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考生在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与本场考试科目、数量是否相符,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实行“一题多卷”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四门统考课,考生领到此类试卷后,首先填写好姓名和考生编号,再按考场指令,先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长方形),再粘贴“试卷条形码”(椭圆形),再填涂其他的信息,然后开始作答。凡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答题时须注意保持答题卡卷面的干净整洁,不得污损答题卡上的扫描识别信息点(答题卡四个角上的方形黑点),不得折叠答题卡。
(三)参加招生院校自命题科目考试时,建议携带拆封试题袋用的小刀片、胶水等工具(绘图、设计类等专业课请咨询招生院校是否需要自备画纸、画架等工具)。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到规定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袋。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袋口处签字。
(四)再次强调: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考生自觉维护考点的校园环境卫生。
(六)请考生注意近期天气变化及交通情况,做好个人防寒保暖措施,提前熟悉考点的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取得优异的成绩!


附件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肇庆学院考点公告


(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下载)

附件2:广东省2021年研考健康信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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