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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机关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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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20:1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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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8〕17号)和《肇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金管理方案(暂行)》通知(肇人社发〔2018〕94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司法局拟公开招聘市直机关编外人员(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2人。具体岗位条件见《肇庆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机关编外人员岗位表》(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
识别二维码下载
招聘单位:市司法局
岗位代码:A01
岗位名称:机关辅助人员
用工方式:聘员
岗位简介:从事日常文秘及司法行政业务辅助工作
招聘人数:2
招聘对象:不限
岗位条件: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专业(不限);职称(不限)

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熟悉办公行政管理业务,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
4.具有较好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5.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年龄35周岁以下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1年1月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8日—1月12日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并对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 报名材料
  (1)《肇庆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市直机关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
识别二维码下载
  (2)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份;
  (4)报考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4. 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肇庆市景泰路1号市司法局511室。联系人:唐晓芬、黎嘉玲,联系电话:0758-2741053。
  (2)网上报名地址:https://dcecm.cn/。
  5. 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及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资格审查
  由市司法局政治处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对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应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市司法局政治处还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入围面试人选。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开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 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由肇庆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2. 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肇庆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sfj/gkmlpt/index)和“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为聘员,聘期5年(含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3年。
  2.编外聘用人员的薪金标准按照《肇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金管理方案(暂行)》(肇人社发〔2018〕94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肇庆市司法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和“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和“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肇庆市司法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753961(纪检监察组),0758-2740118(肇庆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741053




编辑:肇庆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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